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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专利工作负责人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8 生效日期: 2005-06-08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工作会议的部署,我局定于8月8日至9月8日在北京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办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专利工作负责人高级培训班。培训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旨在提高各试点单位专利负责人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进而推动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该培训班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专利审查;专利复审与无效;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商标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著作权概说;TRIPS协议与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培训人员范围
  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专利工作负责人一名,试点单位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试点工作负责人一名,国防科工委知识产权推进工程示范单位共15名。
  请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通知本省区市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参加本培训班,并按分配名额报名。

  三、培训费用
  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部门承担,其余费用由我局承担。

  四、注意事项
  由于此次培训时间长,学习内容较多,为保证学习效果,拟采取封闭式培训方式,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无故缺课,请事先作好安排。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
二○○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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