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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16 生效日期: 2003-12-16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涪府发[2003]105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行政法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现代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保证《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实施,并以此促进严格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行政许可法》确立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行政机关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规范和重大改革,体现了现代行政精神,对政府的运行将产生深远影响。为此,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主动适应《行政许可法》对政府工作的新要求。
  二、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学习、宣传、培训《行政许可法》,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学习、宣传、培训《行政许可法》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新闻媒体要把宣传《行政许可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这部法律,通过社会和群众监督促进《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区政府法制办在2004年4月至6月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行政复议资格、行政处罚听证资格和行政许可听证资格等执法资格培训时,要将《行政许可法》纳入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迅速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定,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抓紧完成对现行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区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区物价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行政许可附带收费项目的清理;区编办会同法制办负责全区现行各类实施行政许可机构的清理。上述清理工作要在2004年2月15日前全部完成。2004年7月1日前由区政府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2004年7月1日后,凡未公布实施的许可项目,不得执行;凡未公布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四、健全完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认真总结区行政审批中心建立以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改善行政审批机制。各相关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督办,区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规范,区监察局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审批行为的纪律监督。要认真执行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依法确定听证的具体范围,明确主持听证人员条件,制定听证规则;要完善有关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程序制度,便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要认真执行有关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定,有关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
  五、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备案后方可实施,同时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许可的备案制度、行政许可统计制度、行政许可评价制度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检举制度等,强化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和检查。区政府将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区政府法制办要切实负起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的责任,做好日常工作。对行政机关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不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不依法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违法收取费用等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按《行政许可法》追究责任。
  六、为实施行政许可的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给予经费保障。要防止将行政机关的预算经费与实施行政许可收费挂钩,坚决杜绝出现行政机关通过实施行政许可违法收费或间接收费以解决办公经费、人员福利等问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违法收取费用,或者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所收费用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机构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级法制机构负有重要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和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制机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法制工作的能力,适应目前的工作任务。区级部门有法制机构的,要选拔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优秀的干部充实法制机构,没有设立法制机构的,要配备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各开发区、示范区、乡镇、街道的党政办主任是本级法制机构的第一责任人。法制工作机构要适应新形势,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行政许可工作顺利开展。
  党的十六大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要通过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加强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和行政体制创新等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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