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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5年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暨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07 生效日期: 2005-04-07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发布文号: 国烟职技鉴字[2005]第14号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做好2005年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提高鉴定管理工作水平,建立起一支业务纯熟的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队伍,国家局鉴定中心定于4月24日召开2005年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同时举办烟草行业第四期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2004年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部署2005年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表彰2003-2004年度烟草行业职业技能优秀鉴定站及优秀考评员;
  4.研讨行业鉴定工作有关问题。

  二、参会人员
  国家局人劳司领导及有关人员;国家局鉴定中心有关人员;各鉴定站专职(兼职)副站长、各省级局(公司)人劳处、工业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鉴定工作的处长(副处长)。

  三、督导员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
  3.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鉴定程序和管理要求;
  4.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及技术;
  5.职业技能鉴定的督导技术。

  四、培训对象
  未取得督导员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副站长、各省级局(公司)人劳处、工业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鉴定工作的处长(副处长)。

  五、报名
  参加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培训的人员,需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资格申报表》(附件1),并于200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表报国家局鉴定中心。

  六、考核和发证
  参加培训人员由国家局鉴定中心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鉴定中心颁发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证书。

  七、其他有关事宜
  1.会议和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
  2.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带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八、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4日报到,4月25日、26日开会,4月27日培训。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望江宾馆(成都市下沙河铺街42号)。
  联系人: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人劳处
      陈玉林  028—86162406,13908044966;
      秦 天  028—86162432,13880921307。
  传真:028—86162412
  请参会人员于4月21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报到四川省局(公司)人劳处。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ОО五年四月七日


附件1: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资格申请表
照片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职称 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考核成绩
督导员证书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推 荐 单 位意 见 省 局 鉴 定 站审 查 意 见 国家局鉴定中心审 核 意 见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局鉴定站盖章年 月  日 国家局鉴定中心盖章年 月  日
附件2:参会回执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航班号(火车车次) 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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