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999年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6-14 生效日期: 1999-06-14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199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ぉ厅(局ぉ:   为贯彻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1999年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把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千方百计地促进各类用人单位积极主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接收安置工作,逐人抓好落实。
  要积极做好对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培训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做好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对已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随调家属,接收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负责接续其社会保险关系。未参加的,要敦促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