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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6 生效日期: 2005-06-06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政办发[2005]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是构建“和谐东营”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围绕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信息、信用、检验检测、标准化、预警应急处理、目标责任考核等七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区之一,促进“和谐东营”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体系
  1.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各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专门机构,实行专人负责,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必须的执法条件。
  2.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建立部门监管档案,对执法监管、行政管理相对人等情况进行记录,实现执法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
  3.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工作协调,切实搞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注重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活动力度,突出抓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抓好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市场以及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的监管,抓好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食品消费等四个关键环节的监管,努力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4.强化基层监管网络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四进两网”工程。二是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县区、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要围绕搞好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设立乡级协管站、配备监督协管员,在行政村配备信息监督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协管、信息收集、投诉举报、法律法规宣传等事项。三是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知识和举报程序,迅速开展工作。四是建立信息员补助和举报奖励制度。为保证信息员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市、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基层安全信息员通讯补助。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日常监督,对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或提供线索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以“数字化东营”为基础,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全市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报告、分析和处理体系。
  2.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各县区、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发布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信息发布分为对内发布(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发布、向城域网上网单位发布)和对社会公众发布。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制度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对受理举报案件,及时进行梳理分类,按照环节和部门分工,限时移交具体职能部门处理;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
  1.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及“信用东营”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2005年选择试点县区,开展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取得试点经验后在全市推开。
  2.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行为。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创建“文明诚信企业”活动,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通过东营信用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守信企业,对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激励诚信企业,培育守信典范,惩戒失信企业。
  3.建立信用评价系统。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建立信用档案,根据我市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结合行业特点,定期组织评价。按照信用状况实行分级管理,监管部门根据不同级别,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四)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1.整合检测资源,实现成果共享。工商、质监、卫生、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整理上报检测项目清单,本部门不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可到另一个部门检测,实现设备互用,成果共享,尽最大可能避免重复检测,发挥检测资源最大作用。积极探索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和资源整合的新路子。
  2.建立健全食品检测制度,推行企业自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配备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检测设施和检验人员,提高企业对食品质量的自我安全检测能力;农贸市场、超市等要积极开展以快检为主的安全检测,加快推进市场快速检测建设。检验检测要重心下移,以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农村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为执法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3.加大投入,改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投入力度,加快关键检测技术,特别是以现场控制为重点的快速检测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加强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检测水平。
  (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体系
  1.收集整理以粮食、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为主的食品标准,参照这些标准,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生产技术规程,在全市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流通等环节推行标准化建设。
  2.从源头上加强初级农产品的质量控制。搞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规划建设,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牧养殖小区、水产养殖小区中推行标准化生产。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认证体系建设,开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3.加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条件,按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严格按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所生产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4.全面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管理,加强对通过认证企业的后期监督管理,巩固认证成果。开展县城以下GSP认证工作。参照GSP认证的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医疗机构药剂规范化管理的新路子。
  (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理体系
  1.建立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理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部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2.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等级管理办法。根据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状况,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分为绿色、橙色、红色三级。常态下为绿色,存在安全隐患为橙色,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红色。各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系统、持续监测,根据事故等级,及时启动橙色或红色预警,加强重点监控,及时处置事故,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七)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
  1.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各县区政府、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本县区、本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责任状的落实。责任状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的年度政务专项督查考核,实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定《东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对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部门内部及各级政府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兑现奖惩。
  3.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督察督办工作。认真落实《东营市食品安全事故督察督办制度(试行)》。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处理《东营市食品安全事故通报》形式督办的案件,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报告处理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查处。
  三、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层层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强化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真正发挥“抓手”作用。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围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总目标,齐抓共管,配套联动,狠抓落实,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曝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村镇、学校、工地等活动。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投入,提供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落实必要的办公办案和监督检查等经费。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和检验监测条件,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提高监管体系的科技水平。
  (五)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随意执法、以罚代管等行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廉洁从政的教育和监督,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OO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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