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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08 生效日期: 2006-06-08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明电字(2006)12号

为贯彻落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文化市场执法行为,提高文化市场依法行政水平,解决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文化部定于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办法》,提高执法能力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提高对学习、贯彻《办法》重要性的认识,把《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2006年下半年文化市场执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积极开展对《办法》的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运用《办法》规定的各种执法文书,理解和掌握各项执法制度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二、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集中执法季”的主题是:“市场天天查,执法规范化”。
  这次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以网吧和音像市场整治为重点。根据中小学暑期放假的特点,重点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严格执行文市发(2005)10号文件关于处罚标准和日常检查频度的规定,坚持严管重罚。按照2006年音像市场整治方案的要求,迅速开展“阳光2号”行动,在整治合法批发、零售、出租店铺经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同时,积极协调当地工商、城管等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音像制品的坐商和游商。要加大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力度和频率,切实做到天天查市场,日日有战果,加快案件处理速度,形成文化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结合本地文化市场管理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将各项任务部署完毕(省级报文化部备案)。做到任务到人,人员到岗,监管到场,处罚到位,不留执法空白和死角。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集中执法季”重要的执法活动要予以报道,对查处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文化市场司将在中国文化市场网开辟专门栏目,集中报道各地开展“集中执法季”活动情况。
  “12318”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是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窗口,要再次向社会公布,限期在各类文化经营场所设置“12318”举报牌。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专线。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并将查处结果迅速反馈。

  四、搞好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城管、整规办、保知办等相关部门,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各种联合执法活动。建立和完善执法信息沟通机制和重大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将重大处罚决定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五、及时总结,完善制度
  “集中执法季”期间,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行政执法机构要对下级开展的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将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开展“集中执法季”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市场问题较多的予以通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行政执法机构要对此次“集中执法季”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对照《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并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探索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请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随时将执法中的典型案例上报,并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开展“集中执法季”的总结报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特此通知。
文化部
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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