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20 生效日期: 2003-07-20
发布部门: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阜政发[2003]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按照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明确市政府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市长姚志平对全市信访工作负总责。常务副市长曹元分工负责对重大案件进行组织协调处理;各位副市长按照工作分工分别负责各自分管系统、单位及联系单位的信访工作,处理相关信访问题;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贵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在京交办我市急需处理的信访问题的协调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国安协助常务副市长负责重大信访案件的分流、转办工作及社会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工作。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和中省直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二、建立规范的信访工作程序
  1.凡到市政府的集体上访和个人上访,首先由市信访办接待协调处理,需要主管单位出面接待的,市信访办要及时通知主管单位。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市信访办协助接待工作,并负责将上访群众带回。市信访办和各单位处理有难度,需要市领导出面的,首先由分管秘书长接待处理,分管秘书长处理有困难的,由主管市长出面处理。对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要随时向市长报告。
  2.凡有群众集体和个人到市政府门前上访的,市政府执勤人员要及时通报市信访办接待室;同时,执勤人员要引导上访群众到市信访办,由市信访办接待室接待。市信访办接到通知后,要及时派人做疏导工作。
  3.对较大规模的群众集体上访,需要市公安部门出面维持秩序、协调处理的,由市信访办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由市政府值班室通知公安部门到场处理。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国安同志负责总的组织协调工作。
  4.遇到需要向省政府报告的重大信访问题,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
  三、落实各项保障制度
  1.定期分析信访形势制度。市政府每季度或每半年分析一次信访形势;市信访办每周分析一次信访形势(每周四);各县、区及各单位每月或每季度分析一次信访形势。通过分析形势,掌握信访动向,排查疑难案件,制定出预防和接待工作预案,力争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2.协调会制度。对跨地区、跨行业及涉及多个单位、部门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由主管市长、秘书长召集有关地区、部门的领导召开协调会,共同协调、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3.通报工作情况制度。市信访办以《信访情况》通报各位主管领导、各单位处理信访工作的情况。
  4.责任追究制度。对接待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方法不得当或执行政策有偏差等原因引发的矛盾激化,造成社会影响较大上访或越级上访,以及本部门、本单位能解决而不解决、矛盾上交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各县、区及各单位要千方百计做好基层工作,化解矛盾,全力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信访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确保全市的稳定。
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