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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06年度外汇风险敞口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9 生效日期: 2006-04-29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期货字[2006]77号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紧急追加2006年外汇风险敞口二千万美元的请示》收悉,根据《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证监发[2001]81号)的有关规定,核准你公司增加2006年度外汇风险敞口2000万美元。你公司应建立外汇风险敞口预警机制,当累计汇出外汇达到核定敞口的80%时,须立即报告我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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