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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工程学院科信学院等12所独立学院更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5 生效日期: 2006-03-15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教发厅函〔2006〕20号
经教育部批准,河北工程学院更名为河北工程大学、辽宁中医学院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学院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师范学院与温州大学合并为新的温州大学、武汉化工学院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湖南中医学院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株洲工学院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广西民族学院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重庆邮电学院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西安工业学院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据此,上述高校与其合作者合作试办的原独立学院名称随之变更。现通知如下:
  一、河北工程学院科信学院更名为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二、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三、浙江中医学院滨江学院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四、温州师范学院城市学院更名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五、温州师范学院瓯江学院更名为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六、武汉化工学院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七、湖南中医学院湘杏学院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八、株洲工学院科技学院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九、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十、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信息科技学院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十一、重庆邮电学院移通学院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十二、西安工业学院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特此通知。 200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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