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办人教函(2006)96号
为贯彻国家和水利部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水利行业技术工人队伍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和农村水利司决定联合举办全国泵站运行技师专修班(技术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6年3月至2006年6月。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苏省扬州市)
三、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职工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
2、取得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地方人事部门颁发的也可)一年以上,或虽不满足此条件,但被单位作为重点培养的技术骨干;
3、年龄45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四、培养目标
通过四个月的培训,使学员掌握《水利行业特有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标准》中所规定的泵站运行技师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后,颁发水利部统一制作的结业证书,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一年以上的人员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还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内容
理论知识培训包括微积分基础、水力学、电工学、机械制图、机械原理、计算机基础、水泵与水泵站、水泵机组安装与检修、泵站辅助设备、泵站电气设备、微型计算机控制技术、泵站管理等;实践环节包括实验、实习、现场参观、上机操作、演示、综合大作业(毕业设计)等内容;另举办泵站技术改造、水泵水力模型开发与选型、水泵机组安装检修新技术、泵站自动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等专题讲座。
六、培训费用
学员单位负担住宿费及部分培训费每人每期共计3000元(其中住宿费约2400元),其余培训费(含资料费)由水利部补贴。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全国泵站运行技师专修班(技术骨干培训班)名额建议表》(见附件1)所建议的名额组织推荐,将《全国泵站运行技师专修班(技术骨干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填好并盖单位公章,于2006年 3月13日前传真或邮寄至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向学员发录取及报到通知。
联系单位: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曹志高 李正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31号
邮编:225009
电话:0514-7978651
传真:0514-79786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00六三月二日
附件1:全国泵站运行技师专修班(技术骨干培训班)名额建议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序号 单位 名额
1 北京市水务局 1 18 湖北省水利厅 3
2 天津市水利局 1 19 河南省水利厅 2
3 上海市水务局 2 20 广东省水利厅 2
4 重庆市水利局 2 21 海南省水务局 1
5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 2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
6 山西省水利厅 2 23 贵州省水利厅 1
7 河北省水利厅 2 24 四川省水利厅 2
8 辽宁省水利厅 2 25 云南省水利厅 2
9 吉林省水利厅 2 26 陕西省水利厅 2
10 黑龙江省水利厅 2 27 甘肃省水利厅 2
11 江苏省水利厅 2 28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
12 安徽省水利厅 3 29 青海省水利厅 1
13 山东省水利厅 2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
14 浙江省水利厅 2 31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1
15 江西省水利厅 3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1
16 福建省水利厅 2 合计 61
17 湖南省水利厅 3
附件2:全国泵站运行技师专修班(技术骨干培训班)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 化程 度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及专业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 间 现从事工种(专业) 从事本工种(专业)年限
现技术等级 现技术等级取得时间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
单位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联系电话(含区号) 手 机 传 真
个人简历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注:请将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含人事部门颁发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粘贴在此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