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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内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08 生效日期: 2001-02-08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发布文号: 银办发[2001]2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内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馈。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内审工作要点
2001年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金融监管为重点,全面履行内审监督职责,继续规范内部审计业务,努力提高内审工作水平,大力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内部风险,严肃查处违规违章,促进人民银行依法、合理、公正、有效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
  一、全面履行内审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内部监督作用,维护中央银行安全有效运行
  (一)全面审计?
  按照“下查一级”原则,总行将对济南、沈阳和南京分行进行全面审计;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对所辖中心支行的全面审计频率要达到3—4年一次;中心支行对所辖县(市)支行的全面审计频率要达到1—2年一次。全面审计既要立足于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通过实施全面审计,发现人民银行在风险防范、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在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健全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后应作出《内审结论和处理决定》,并抄报上级行内审部门。
  (二)专项审计?
   1、金融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审计重点是金融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业务营运、市场退出等监管方面采取的措施情况,在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风险方面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监管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及奖罚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此项审计方案由总行内审司另行拟定,审计报告应于2001年6月底前上报。
   2、经理国库业务和国库资金管理专项审计。审计重点是国库资金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制度经理国库,对入库资金是否及时办理入账,对退库与资金支出是否实行严格审查,有无挪用国库资金的问题,以及国库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等。此项审计方案由总行内审司另行拟定,审计报告应于2001年9月底前上报。
   3、会计核算系统信息技术专项审计。审计重点包括系统管理及内控制度、操作合规性和系统安全性等。此项审计方案由总行内审司另行拟定,审计报告应于2001年11月底前上报。
   4、会计年终决算专项审计。审计重点是各项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情况,有无漏收、虚支、乱挂暂付等问题,审查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审计发挥内审对会计财务的鉴证作用。此项审计方案由总行内审司另行拟定,审计报告应于2001年5月底前上报。
  上述专项审计可按照“监督同级”的原则,由各级行组织内审部门对本级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审计,必要时可采取交叉审计,或由上级内审部门进行抽查。对县(市)支行的审计工作由各中心支行统一组织实施。
  (三)离任审计?
  按照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认真开展对各级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各级行内审部门要严格按照总行办公厅印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座谈会纪要》(银办发[2000]90号)的有关要求,与各级行人事部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地完成离任审计任务。
  (四)后续审计?
  各级行内审部门,要对2000年进行过全面审计的单位开展一定数量的后续审计,并对2000年开展的货币发行管理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后续审计,审计重点是执行内审结论和处理决定、落实有关整改措施的情况。各分行对货币发行管理专项审计的后续审计报告,应于2001年9月底前上报。
  今后,各级行内审部门要加大后续审计工作力度,对每一个审计项目,都应在内审结论和处理决定下发后一个月内,要求被审计单位书面上报执行审计处理决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内审部门一般应在6个月以后进行一次后续审计。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内审结论和处理决定,或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专题上报行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后续监督,直至其执行和落实,以充分发挥内审持续监督作用。
  (五)认真完成领导批办的事项?
  对于上级行和本行领导转办和批办的检查事项,各级行内审部门要予以充分重视,安排得力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及时上报检查报告。各级行内审部门负责人应对上报的检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六)继续做好人民银行所办商工贸类经济实体脱钩扫尾工作?
  对过去已办理脱钩手续,但债权债务清理不落实,或虽已脱钩但资产未做清理评估而转让的实体,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处置及时入账,要追究资产流失和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对经济实体的资产保全和处置工作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健全和完善内审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审计调查分析,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水平
  (一)制定和完善有关内审工作制度和办法。总行内审司将组织制定《人民银行财务监督检查规程》、《全面审计操作要点》、《离任审计操作要点》、《信息技术监督试行办法》、《信息技术审计准则》、《信息技术审计评价标准》和《金融监管工作评价考核体系》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办法,在此基础上汇集《人民银行内审工作手册》,以进一步规范内审工作,提高内审工作水平。
  (二)促进人民银行内控机制建设。各级行要在2000年开展内控机制调查和有关分支行开展内控制度建设的经验基础上,根据人民银行主要业务风险情况,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抓好以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规程及各业务环节相互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控机制建设。
  (三)开展内审调查。要结合内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围绕以下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一是如何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体系,按照内控体系的要求对人民银行工作运行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认定进而达到监控的目的,并根据风险等级确定内审检查的频率和重点;二是如何发挥县级支行内审人员的作用,探索多种方式,推动县支行内审工作的开展。三是如何提高内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如何利用新技术来提高和更新审计的方法和手段,从而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审计分析。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通过分析,找出人民银行系统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从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方面查找原因,并提出健全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今后各分行内审部门每半年要对上半年的内审工作、年终对全年的内审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并分别于7月底和次年1月底前向总行内审司上报分析报告。

  三、加强内审工作基础建设
  (一)加强内审干部培训。总行内审司拟于第三季度举办内审干部培训班,主要是采取“培训培训者”的办法,培训一批能够承担培训任务的内审干部,发挥培训班的扩散效应。另外,总行内审司将在有关的审计项目中,有侧重地吸收分支行的内审人员参加,通过以查代训,培养一批操作能力强、业务素质好的内审干部。各分行内审部门要总结2000年干部培训的经验,采取多种方法,继续加强内审干部培训工作。
  (二)深入开展内审理论与实务研讨。总行内审司将联系有关审计院校,就内部审计基本理论和内审理论发展的一些前沿性问题,聘请有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或研讨。另外,还将就内审理论和实务有关问题,组织全系统内审干部开展会议或书面研讨。
  (三)搞好内审“人才库”的建设。总行内审司将对全系统内审人员的业务专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各分行推荐的基础上,建立一个200人左右内审“人才库”。总行内审司不仅将有计划地安排“人才库”的人员参加重大审计项目,而且作为今后干部培训、培养的重点预备人选。
  (四)建立内审工作联系制度。各级行内审部门要与人事、监察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沟通情况、交换信息。内审部门上下级之间也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继续开发“内审业务管理系统”,利用多种渠道反馈信息、交流经验,推动全系统内审工作的开展。
  (五)强化内审工作考核管理。总行内审司将对各分行内审部门有关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分行内审部门也要加强对所辖中心支行内审工作的考核,通过强化考核管理,促进内审工作质量、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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