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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4 生效日期: 2001-09-24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1]8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和全国农业科技大会精神,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快我市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现代化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经过几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农业科技取得了巨大进步,基本解决了农产品数量增长方面的技术问题,为告别农产品短缺时代和基本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我市农业科技总体水平偏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技术成果转化率较低,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
  跨入新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口益增强,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面对西部大开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和挑战,新的形势对农业科技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快取得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重大突破,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把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心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努力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二、新阶段农业科技发展的方针、原则和目标
  (一)方针:坚持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着力解决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问题,实现技术跨越,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农业和农利经济增长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由粗放犁向集约型转变,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原则:1.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既要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2.近期与长远相结合。既要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又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搞好科技成果的超前储备,满足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需要。3.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既要顺应世界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努力提高农业科研水平和技术创新特别是源头创新的能力:又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良种资源和管理经验。4.发展高新技术与改进传统技术相结合。既要高度重视生物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产业化,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步伐,又要注重改进传统农业技术,发扬传统技术的合理性与先进性。5.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既要坚持统一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科技要素的利用效率;又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业。
  (三)目标:到“十五”期末,在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主导产业关键领域的科技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初步实现品种更新、技术换代和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农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解决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科技问题,争取把我市建成西部地区的农业科技强市。
  三、实施十大科技行动,加快农业科技发展步伐
  (一)实施农作物科技行动,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发展常规育种技术,加强高新育种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努力提高育种技术水平。根据市场需求和我市农业比较优势,重点围绕主要粮食作物、蔬菜、柑桔、桑、茶、烟、中药材等大宗农作物开展研究。加强良种快速繁育技术开发,推进产业化、区域化、标准化、规模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十五”期间,力争培育或引进20个优质、抗逆、高产、专用作物品种(组合),实现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一次。针对我市特点,研究开发适宜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生长的优质、高产、低耗、高效农业综合生产技术,用质量效益型栽培体系替代数量增长型栽培技术体系。
  (二)实施畜牧水产科技行动,加快养殖业的规模化、产业化进程。采用常规技术与分子育种、胚胎移植等高新技术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新品种(系)的快速扩繁技术水平。加快地方名、特、优、新、稀水产资源的开发;依托丰富的家蚕遗传资源,培育优质、高产单养雄蚕新品种;集中力量搞好澳大利亚良种肉牛、波尔山羊、南江黄羊和国内外水产新品种等的引进、改良与推广;搞好荣昌猪等动植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开发利用和珍稀物种的保护,重点开展荣昌猪配套系选育和川东板角山羊、白山羊等地方良种的保种、提纯和繁育上作。
  研究开发与环境相容的高效、低耗、无污染的畜禽水产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研究和推广疫病监测、控制、净化及合理用药等疫病防治技术,特别是重大疫病快速诊断和控制技术,降低畜禽水产死亡率。
  积极研究新型蛋白饲料和秸秆饲料的生产及高效利用技术,提高高新技术在饲料工业中的应用水平。积极开展草地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技术研究。以冬季温光资源利用为重点,大力引进、培育优质高产牧草品种,研究开发植物营养体器官农业生产技术和草食畜牧业集约化养殖技术。“十五”期间,建立27个农业草食畜牧业科技示范区。
  (三)实施食品安全科技行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加强无污染、无公害以及有机(绿色)食品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研究农业生产环境监测评价与保护,加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安全饲料、添加剂、兽药(中兽药)和鱼药的研制,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的施肥与用药,产后无毒无害化处理以及农药、重金属、激素残留量检测与监测等重大关键技术。制定我市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建立一批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植一批安全农产品知名品牌,带动无公害农产品发展。
  (四)实施农产品加工科技行动,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围绕优质粮油、肉类、奶类、柑桔、蚕丝、茶叶、烟叶、中药材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培植优质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大力开发与引进大宗农产品的贮运、保鲜、包装和精深加工技术,大幅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标准技术体系和质量监测、检测技术体系,为开拓农产晶市场提供科技支撑。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食品工业的步伐,开展腌熏肉制品、豆制品、火锅食品、调料等传统食品的工业化生产和保鲜技术的研究。积极扶持功能性食品的开发。
  (五)实施节本增效科技行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重点开展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集雨蓄水技术、保水技术、保水新材料以及渠道防渗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加速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的引进、研制和推广,同时运用高新技术改造现有机电提灌设施与设备。培育、推广适宜旱作的农作物品种和免耕、秸秆覆盖等农艺技术,建立高效的旱作农业技术体系。积极研制、引进适宜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特点的农业机械,提高作业的机械化水平。加强研究开发高效、无污染肥料,特别是有机无机复混肥、专用复合肥、可控缓释肥料等新型肥料品种和水肥配施技术,大力推广平衡施肥和配方施肥技术。“十五”期间,化肥利用率提高570个百分点在都市发达经济区、渝西经济走廊、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分别建立一个农业高效用水综合试验区,推动人面积节水农业科技革命。
  (六)实施生态环境建设科技行动,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以金佛山、缙云山、四面山等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一些天然林保护区为重点,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技术研究;加强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库岸植被建设、人上纯林改造为接近自然林、岩溶山区生态恢复、小流域生态建设综合治理与高效利用等技术研究;加强生态林、用材林、经济林、城市绿化林木、花卉等新品种引进与快速繁育技术研究,大力开展乡土树种的筛选和推广工作,逐步建立市、区县(自治县、市)两级林木种苗繁育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建设丁程科技示范区;为主城区环城绿化屏障上程以及辖区内长江、嘉陵江、乌江流域的生态屏障建设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开展25度以上的陡坡地退耕还林(草)技术的研究与示范,重视生态农业技术特别是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建立生态农业技术体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防灾抗灾减灾技术研究,抓好农作物和森林的重大病虫害、农业气象灾害、水土流失、森林防火等方面的监测与预报,提高防灾抗灾能力。重视危险性病虫害、疫病的检疫工作。
  (七)实施农业高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科技行动,提高农业科技整体水平。大力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名、特、优、新、稀动植物基因的分子标记、分离、克隆、转移和家蚕功能基因组等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一批特殊的遗传种质资源,争取在抗病虫水稻、玉米、蔬菜和生猪、家蚕等新品种培育上取得重大突破。加强生物农药、生
  物兽药、生物肥料、基因工程疫苗和抗体以及植物、动物生长调节剂的研制,重点攻克生物制剂的防治效果、货架期、生产成本等产业化技术难题。“十五”期间,培育2―3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高技术龙头企业。
  研究开发农业综合信息系统平台,促进市场、资源、技术、生产等信息的共享。建设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农业信息发布系统和以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为核心的电子化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研究开发生猪、水稻、柑桔等主导产业的计算机农业专家系统并进行示范。加强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遥测等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提高农业监测、预警与预报的能力。
  (八)实施农业区域发展科技行动,发展特色农业经济。都市发达经济区要以都市农业为方向,大力研究和推广应用设施农业、创汇农业和观光农业技术,努力探索农业企业应用高新技术的新机制,显著增强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整体水平,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渝西经济走廊要以特色农业为重点,着力研究开发优质农产晶高效生产和产后处理与深精加工等产业化技术,大力推广节水农业科技成果,促进粮油、生猪主产区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专业化、产品标准化,实现传统农业升级换代。
  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要以发展生态经济、妥善安置库区移民和解决农民脱贫为着力点,大力解决生态重建、防治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治理等生态建设的科技问题,改善生态、生产和生活环境:加大旅游业、高效草食畜牧业和柑桔、蚕桑、茶叶、烟草、香料、中药材、生态渔业等产业领域的综合技术研究开发,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尽快形成库区特色经济
  实施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是我市为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而采取的重大决策。“十五”期间,上述三大区域要与市级相关部门、科研教学机构和企业紧密结合,围绕已经确定的百万亩优质中药材、百万吨优质柑桔、百万担优质蚕茧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科技攻关,重视产业化配套技术的引进、集成、组装和推广应川,确保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持续健康发展。
  (九)实施农业科技能力建设科技行动,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积极筹建西南农业科技城,加强重庆市农业生物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农业重点实验室、畜牧业重点实验室和农业信息技术开放实验室等地方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开展寡日气候下植物光合作用机理、农作物抗旱生理学、三峡工程蓄水成库后库区农业气候与生态环境、农业重大灾害的演变规律等基础性研究,为农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载体,建立集科研攻关、技术集成、成果转化、产业化开发于一体的中兽药、柑桔加工、南方小犁肉牛良种繁育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十五”期间,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农业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2―3个国家或巾级农业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和8―10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
  (十)实施人才培养科技行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队伍。制定中长期农业科技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体系。通过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学科和博士后工作站建设,采取以项目引进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和以任务带动人才培养等方式,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积极探索农技推广人员职业资格制,在公益型农技推广机构逐步实行考核考试、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以优惠政策鼓励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农业科技企业,培养造就一支科技型农业企业家队伍,带动广大农民致富。通过专业培训、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提高广大农技推广人员的素质,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的农民技术员队伍。发挥农村科普阵地的作用,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在广大农村营造祟尚科学、破除迷信的良好氛围,加速农民知识化进程。加强农业科技管理的研究,提高农业科技管理者和组织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支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队伍。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一)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基本要求。以改革为动力,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专业队伍与农民科技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以及强有力的农业科技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和布场两个机制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的有机结合,调动广大科技人员、企业家、农民的积极性,切实推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科研机构的改革。着力优化现有农业科研机构和科技资源配置,理顺管理体制,解决科研机构设置重复、力量分散等问题。依托现有的市级农业科研机构,组建重庆市畜牧科学研究院。同时,积极推进其它农业科学研究机构的整合与优化。对农业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将现有市级研究机构中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部分,剥离转变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稳定农业高技术研究、应用研究和其它公共技术研究的同时,对市级农业研究机构的学科设置、人员结构、研究条件等进行优化重组,建立若干非盈利性的研究开发基地(中心)、重点开放实验室。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把新的研究机构建设成为高水平、现代化的农业科技创新基地。
  (三)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在稳定和加强现有技术推广队伍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对技术推广体系进行改革和调整。市级继续按专业领域设立推广机构:充实区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增强其指导、协调与服务能力;乡(镇)设立综合性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其技术骨干纳入财政供养,其余人员实行自收自支,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精干高效的公益型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农技服务组织(机构)资质准入制,大力发展农民、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学会的发展,充分调动科研机构、院校和科技工作者参与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队伍。
  各级政府必须保证技术推广上作经费及工作条件。公益性、共性、关键性技术推广与示范工作,主要由政府采取下达推广任务等方式支持公益型技术推广机构承担,实行低收费或免费政策。
  鼓励技术推广机构,科研院所、院校和社会力量以农业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从事技术推广工作。鼓励并支持企业、农民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广具有市场前景的开发类技术。
  (四)建立新的农业科技发展运行机制。在农业科技经费不断增加的基础上,改革经费使用方式,实行课题制,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机构,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搞好科技项日立项,对重大农业科技攻关课题,逐步采取课题招标、择优委托的方式进行。通过市科技发展计划、高技术产业化计划、农业产业化计划,扶持一些技术优势突出、产业特点鲜明、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农业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优先支持企业承担科技成果产业化项日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改革研究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行理事会决策制、科学技术委员会咨询制、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全面推行科技人员聘任制,逐渐实行从业人员公开招聘制。改革分配办法,坚持按岗定酬、按绩取酬。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和途径,科技人员可以技术投入和服务等形式参加二次分配。对单位转让科技成果,允许科技成果完成人享受不低于成果转让所得净收入20%的奖励。对自行实施或以合作方式转化的单位,可在项目盈利后3-5年内每年从实施该项成果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的收益,奖励成果完成人。允许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损害本单位合法利益的同时,发挥专长,自办科技企业和中介机构,也可到其它单位从事兼职兼薪工作。
  五、建立强有力的农业科技保障体系
  (一)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在“科三费”和农业资金中,每年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通过建立“绿箱”农业科技专项等政策形式,增加农业科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市和区县(自治县、市)“科三费”用于农业的比例不得低于30%,涉及防治水土流失、农业综合开发、水利上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业商品基地建设、种子工程、“菜篮子”工程等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在工程经费中安排2―3%的比例作为农业科技专项费(国家明文规定的除外)。科技专项费仍由工程管理部门管理,用于科技人员参与完成与工程有关的科技工作,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大力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企业要将一定比例的收入用于研究开发上作。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成立农业科技基金,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开发、推广和奖励农业科技人员;其基金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企业或个人名义冠名。政府对科研单位、企业或个人投资开发的、社会效益显著、知识产权不易保护的农业科研成果,可采用政府收购或补助的办法予以支持。
  认真落实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费用,可全额计入生产成本捐赠者通过中国境内的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面向农业院校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设立助学金、奖学金、科研基金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叫‘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央在渝农业科研机构和市属农业科研机构,自改制为企业之口起至2003年止,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技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进入国家级开发区和北部新区,享有出口权的生产型农业科技企业,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70%以上的,可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农业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业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报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农业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直接用于农业科研、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关税对农业科研机构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获奖人在取得分红或股权转让收入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加强金融、税收,保险对农业科技的支持,探索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与产业保险制度。金融机构要将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等作为信贷投入的重点。要大力支持科技型龙头企业上市融资。要加大风险资金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
  (二)加强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大力开展农业学术和人才交流,努力拓宽农业合作领域和渠道,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积极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学科带头人、科研骨干。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原则,鼓励和引导留学人员、留居海外的农业科技人员回渝工作,创办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
  六、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把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作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项基本内容和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科技部门具体承办,科技、农业、计划、财政、税收、金融、工商、林业、水利、农机、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移民、气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农业科技协调领导小组,形成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农业科技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每年要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抓好几项关键性技术的推广,组织几个重大课题的科技攻关,为改善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办几件实事。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农业科技政策与法规,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为农业科技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级各部门都要以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为己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业科技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把我市农业科技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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