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办[2001]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结合我市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现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撤销原重庆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和重庆市乡镇企业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鸿举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许忠民 市政府副市长
陈光国 市政府副市长
吴家农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连帆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进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越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远牧 市经委主任
肖健康 市经委副主任
陈 鸿 市工商联会长
杨庆育 市计委副主任
潘复生 市科委副主任
侯小川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杨光元 市建委副主任
雷太惠 市商委副主任
李建春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吴希平 市地税局副局长
金起农 市工商局局长
张国林 市农办副主任
张福华 市乡企局局长
潘 力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宝桐 市保监办副主任
阎庆民 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游金全 开发行重庆分行副行长
周永康 工行市分行副行长
袁明杰 农行市分行副行长
顾 红 中行市分行副行长
赵 华 建行市分行副行长
周以伟 交行重庆分行副行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研究和部署中小企业工作;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委,余远牧同志兼任主任,副主任由肖健康、孙波、赵吉林同志担任。
(三)原重庆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乡镇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更名为重庆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办公室和重庆市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由重庆市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其主要职能不变。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