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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与签发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1 生效日期: 2006-01-11
发布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06年1月1日已正式实施。为使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及时了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及管理与签发系统的相关操作流程,保证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部拟举办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与签发系统工作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讲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介绍《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与签发工作规范》
  (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系统简介
  (四)讲授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签发系统的使用方法

  二、参加会议人员
  请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派1-2名主管处长和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6年1月17日会议代表报到,1月18日召开会议,1月19日上午会议代表离会。
  会议地点:康铭大厦
  详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18号(北京中医医院对面),联系电话:010-64023388。

  四、会议报名
  请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在2006年1月13日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传真至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会议代表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联系方式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贸易证件综合事务处
  联系人:徐 宇    电 话:010-84095551-7621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络处
  联系人:果鹏文    电 话:010-84095551-7536
商务部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培训会议报名表
发证机构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  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发证机构
请填写后传真至许可证局贸易证件综合事务处,传真号码:010-84095401,8409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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