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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06 生效日期: 2006-03-06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新政文[2006]37号
   为贯彻落实我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双带动战略,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确保今年计划开工和竣工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根据重点建设项目督查分工负责制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成立专门机构,加强领导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范学贵常务副市长为组长,赵海 燕副市长、赵国强副市长、邓琳副主席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乡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和项目属地、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今年50个计划新开工重点项目、39个计划竣工重点项目和14个前期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进行分解、量化(附件2、3、4),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三、健全机制,强化落实
  (一)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负总责。每季度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一次,对涉及范围广、影响全市重点项目整体推进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予以解决。
  (二)领导小组各副组长对所分工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每月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和重点项目的开工、竣工计划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一次,对重大、突发性问题及时解决。
  (三)项目所在县(市)、区和项目所属的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首长分别对本辖区和本部门所辖属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每月对所辖属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两次,每月26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应向市政府大项目办报送当月市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随时向项目分工市领导汇报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各县(市)、区每年都必须谋划2个以上总投资超3亿元的重大项目,并跟踪推进。
  (四)市发改、工业、财政、建设、监察、公安、国土、规划、环保、质量技术监督、金融、电力、审计等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市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市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大项目办负责对全市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汇总、跟踪,市政府目标办负责对全市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1.新乡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范学贵新乡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海燕新乡市政府副市长
  赵国强新乡市政府副市长
  邓琳新乡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
  成员:朱光辉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金相市监察局局长
  刘林成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熊西庆市财政局局长
  尚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唐艳青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邓立章市审计局局长
  徐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杨利明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张湘衡卫辉市政府市长
  王可明辉县市政府市长
  焦锡武新乡县政府县长
  郜建军获嘉县政府县长
  崔学勇原阳县政府县长
  常冀剀延津县政府县长
  李荫奎封丘县政府县长
  李刚长垣县政府县长
  杜新军卫滨区政府区长
  鹿建宇红旗区政府区长
  王玉民牧野区政府区长
  李国钧凤泉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兵法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溢功市小店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庆宇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局长
  原建国市建委主任
  卢湘源市交通局局长
  付书堂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王舜书市教育局局长
  聂聚市农业局局长
  李志铭市水利局局长
  李实市商务局局长
  赵雪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郭凌超市政府大项目办副主任
  李贵臣新乡电力公司总经理
  仓彪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分行行长
  付连晔中国银行新乡分行行长
  贾焕枝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分行行长
  耿富欣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行长  张建斌市商业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重点工业类项目推进组,由赵海燕副市长负责。
  2.重点城建类项目推进组,由赵国强副市长负责。
  3.其它重点项目推进组,由邓琳副主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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