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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4-07 生效日期: 1997-04-07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西安、成都、珠海、汕头市外经贸厅(委)、外贸局,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委,总后经贸局,各进出口商会,各部委直属总公司,各外贸中心,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各驻外贸易中心:   根据广交会要建立为外经贸领域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服务的机制、要充分反映并推动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和创名牌出口商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广交会办展水平和档次,实现各项组织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就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广交会组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展区设置,优化展品结构。   (一)扩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商品,特别是名牌商品的参展面积,如机电产品;压缩不需看样或主要不在广交会上成交的传统商品的参展面积,如粮油、化工、矿产、冶金、有色、生丝坯绸;相对压缩虽需看样,但附加值较低的商品的参展面积,如草柳。
  (二)展区的设置及位置安排,突出宣传名特优新展品,重点位置安排重点展品,同时兼顾展区完整性和便于客商寻找,相关或相近展区尽可能安排在一起。
  有关展区设置的方案附后。
二、对广交会摊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新的摊位分配机制。   (一)保证性摊位:用于确保有发展前途的、高附加值的名优新特展品参展。
  (二)保持性摊位:用于保持一批具有规模经营能力、经营创汇效益型商品的外贸骨干企业的摊位数量不减少。
  (三)招展摊位:指不宜进行分配而实行单独招展的摊位。
  (四)分配摊位:由交易团按现行办法分配到各参展单位的摊位。
  有关摊位分配办法的方案附后。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有关业务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系、配合和衔接。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发展司)联系。
  1977年4月7日  
  
附:广交会展区设置调整方案
  展区名称        
  调整情况食品           
  取消粮食类展品土畜地毯裘革皮及羽绒制品烟草茶叶园艺           
  展品为园艺(林)小品、园艺(林)工具等陶瓷           
  不含建筑陶瓷和卫生洁具珠宝首饰骨刻玉雕草柳特艺箱包鞋帽玩具           
  增加招展面积办公文体器皿家具日用品抽纱           
  展品为传统抽纱钟表眼镜         
  新增展区纺织服装         
  展品类别中含丝绸化工建材及矿产冶金      
  包括建筑陶瓷和卫生洁具机械、工业五金及工农具  
  原机械及工农具展区和工业五金展区合并石雕医保           
  含大型医疗设备电子及家电信息产品及仪器      
  拟新增展区大型机械设备       
  仍按现行办法招展自行车          
  含配件摩托车、汽车配件     
  整车与配件合并车辆及工程农机
   
附:广交会四类摊位分配办法
  一、保证性摊位
  (一)保证性摊位不列入分配基数。根据参展企业的客观需要和展馆条件进行安排。
  (二)第82届广交会安排100个品牌商品(企业)。主要类别是电子及家电、仪器设备(含医疗设备)、托车及自行车、陶瓷(含建筑陶瓷和卫生洁具)、服装、电动(智能)玩具、办公文体等展品。
  (三)在展品和参展单位的确定上,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保持性摊位
  (一)保持性摊位列入分配基数。
  (二)保持性摊位的参展单位条件:必须达到年出口金额在4000万美元以上(老少边穷省区须达到1500万美元以上),重视经济效益,并且无违规行为。
  (三)参展单位的摊位总数,根据摊位分配系数和主营展品类别确定。即:
  主营轻工工艺类的,按系数的3倍计算。
  主营机电类的,按系数的1.5倍计算。
  主营其他类或经营综合类的,按原系数计算。
  (四)由各交易团在本团摊位总数内安排保持性摊位的参展企业和摊位总数。
            摊位总数
  (五)摊位分配系数=----
            出口金额
  三、招展摊位
  摊位数不列入分配基数。
  四、分配摊位
  各交易团分配摊位总数扣除保持性摊位数后即为一般分配摊位数,由各交易团按现行办法分配给参展企业。
  注:
  1.摊位总数:不包括保证性摊位总数、招展摊位总数和烟草、茶叶的摊位数。
  2.出口金额:不包括大米、大豆、玉米、原油、成品油、煤炭、两纱两布、生丝坯绸、烟草、茶叶及来料加工项下的出口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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