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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8 生效日期: 2005-11-08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5]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郑州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食物对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关心食品的安全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影响我市食品安全重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规划。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放心工程三年规划,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我市食品信誉得到恢复和提高,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治理。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6%(每年下降2%)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三年内维持),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大力开展无公害产品产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增加15个(每年增加5个)、森林食品示范基地面积增加15万亩(每年增加5万亩)。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完毕,基本消除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6%(每年增加2%),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2%以上,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三)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的经营企业达到90%以上,每个城区、乡镇至少建立1个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推进“三绿工程”,开展食品绿色市场建设试点工作。
  (四)加强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监管。全部餐饮业、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降低各类食物中毒事件(不含投毒事件)发生率,中毒人数减少15%(每年减少5%)。
  (五)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调研,整合并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摸清底数,整合资源,形成体系),制订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9大类食品开展风险评估(每年评估3类),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制定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及查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报送、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食品安全质量公报发布、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
  (七)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铺开,70%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70%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级。
  (八)构建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教育消费者人数达180万人(每年60万人)。
  (九)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食品消费安全感有所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从75%提高到90%(每年提高5%)。

  二、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2005年年度目标
  1.食品源头污染治理。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增加5个,森林食品示范基地面积增加5万亩。
  2.生产加工环节监管。10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完毕。基本消除面粉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3.市场流通环节监管。30%的城区、乡镇至少建立1个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的经营企业达到70%以上。开展食品绿色市场建设试点和食品标签标示制度试点工作。
  4.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80%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市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88%以上,食物中毒人数减少5%。
  5.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调研,摸清底数,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大类食品开展风险评估,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6.制度建设。制定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及查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报送、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食品安全质量公报发布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7.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20%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20%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级。
  8.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宣传的消费者人数达60万人,接受培训的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比例达到50%。9.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从75%提高到80%。
  (二)2006年度目标
  1.食品源头污染治理。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3%;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增加5个,森林食品示范基地面积增加5万亩。
  2.生产加工环节监管。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任务过半。基本消除儿童食品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1%以上,屠宰检疫率维持100%。
  3.市场流通环节监管。新增40%的城区、乡镇至少建立1个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的经营企业达到80%以上。
  4.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90%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市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89%以上,食物中毒人数减少5%。
  5.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大类食品开展风险评估,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6.制度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及查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报送、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食品安全质量公报发布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
  7.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新增25%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25%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级。
  8.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接受教育的消费者人数达120万人,接受培训的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比例达到65%。9.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从80%提高到85%。
  (三)2007年度目标
  1.食品源头污染治理。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增加5个,森林食品示范基地面积增加5万亩。
  2.生产加工环节监管。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完毕。基本消除肉及肉制品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2%以上,屠宰检疫率维持100%。
  3.市场流通环节监管。新增30%的城区、乡镇至少建立1个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的经营企业达到90%以上。
  4.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100%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市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物中毒人数减少5%。
  5.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形成食品安全检测资源体系,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大类食品开展风险评估,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6.制度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
  7.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新增25%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25%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级。
  8.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接受教育的消费者人数达180万人,接受培训的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比例达到80%,9.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从85%提高到9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确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建立责权一致、分工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进一步理顺有关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要求,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综合监督的作用,加强沟通与协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
  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普及安全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高毒农药削减计划,推广使用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林产品、畜产品等产地建设。
  (四)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严格食品生产准入制度
  根据国家食品标准发展规划,清理、修订、提高我省食品地方标准,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完善企业准入标准,严格审查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全面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无标准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强化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快食品安全认证步伐,提高食品生产安全水平,制定鼓励措施,促进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ISO9000系列等食品安全认证工作,全面提高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五)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整顿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建立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关。强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实行食品标签标识制度,完善食品信用档案,实现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鼓励名优食品在全市流通。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
  (六)加强对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
  加大卫生许可审查力度,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降低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减少食物中毒人数。
  (七)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充分发挥农业、质监、卫生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严格资质审核,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增加检测设备投入,发展速测化、系列化、精确化和标准化的先进检测技术,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逐步全面开展风险评估,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八)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
  利用计算机技术构建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平台,建立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收集、整理、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现状的调查,了解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状况,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和预警信息;及时研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形势,为政府食品安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
  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为基础,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公共食品安全事故,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十)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级
  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以信用档案为载体,信用评级为手段,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起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十一)完善投资体制,增加食品安全监管投入
  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完善投资体制,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设置食品安全监管的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投入结构,统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十二)监管中心下移,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将监管的重点下移,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等的监管力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义务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积极探索农村食品销售网络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食品销售网络,逐步形成食品供应的主渠道。
  (十三)依法查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集中力量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十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性组织、大中专院校的作用,搞好宣传教育,强化行业自律,提高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大中专学生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通报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曝光食品安全重大案件,跟踪报道整治措施及效果;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市食品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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