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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对1988年度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8-11-12 生效日期: 1988-11-12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
  1988年度的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当前,我国改革和建设的重点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这既是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税务机关在今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都要认真贯彻这个方针,坚持依法征税,进一步强化税收组织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为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平衡财政收支作出贡献。为此,今年的汇缴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严肃税收法纪
  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集体企业所得税法规,坚持依法纳税,因此汇算清缴必须做到:
  1、对于超越权限减税免税的,都应按国务院国发(1987)29号《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1988)11号《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纠正过来。
  2、各地仍要按照国务院国发(1987)29号文件及财政部(87)财税字第244号《关于对集体企业不能实行承包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不得对集体企业实行承包所得税。凡是已这样做的,要在汇算清缴中纠正过来。
  3、要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8)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认真清理整顿各类公司,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征税,一律取消特批的减免税优惠待遇。加强对公司的纳税监督,对违反者按税法处理。
  4、集体企业在所得税前归还技措贷款的范围、比例要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技措贷款投资的项目没有新增利润的,一律不准用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近年来,各地对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都很重视,但企业财务管理薄弱,仍是汇算清缴工作的难点。税务机关在今年清缴工作中,帮助、审查企业做好年终财务决算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督促企业做好财产盘点、帐务核对清理工作,准确核算盈亏。税务机关应通过汇算清缴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对于未按规定建帐的企业,应根据有关资料核定计税所得额征税,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以罚款。
  2、对企业的财务审查要注意几个重点方面:(1)企业的全部销售收入或经营收入,包括浮动价款、加价款、价外补贴和差价收入等,是否全额入帐;(2)是否有虚列成本、乱摊费用、扩大营业外支出或少计成本、费用、虚增利润;(3)是否有不按规定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用公款请客送礼,任意扩大消费基金的财务开支;(4)实行集体租赁和内部承包责任制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和按实现利润全额缴纳了所得税。

  三、几个政策问题的规定
  1、关于几个新开征税种的列支问题。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企业管理费(或商品流通费)中列支。
  企业缴纳的筵席税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2、关于工资、奖金的列支标准问题。各地对工资、奖金的列支标准,应本着控制社会消费基金增长的精神,按现行规定从严掌握。
  3、关于安排待业青年企业职工总数的计算范围问题。对安排待业青年企业在确定减免税时,其职工总数应包括固定职工(包括合同制工人)、季节工、轮换工以及六个月以上的临时工和其他人员。
  4、关于原集体企业重新登记为私营企业后如何征税的问题。对原来按集体企业所得税征税,而依照《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重新登记为私营企业的,自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起,按私营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征收所得税。
  5、关于绿化费列支问题。为加速国土绿化建设,确保义务值树任务的完成,对企业义务植树的绿化费用,可在企业管理费(或商品流通费)中列支;对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绿化费用,在基建投资中列支。对因未完成义务绿化任务而缴纳的绿化费,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列支。
  6、关于实行股份制的集体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对原有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制的,暂按集体企业征收所得税;其支付的股息,在税后分红基金中列支。
  未实行股份制的集体企业,向社会或本企业职工发行股票,支付的股息,也应在税后分红基金中列支。
  7、关于大中城市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列支问题。根据国务院<1988>23号文件规定,企业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列支副食品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可作为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作为提取各项基金的基数。
  8、关于军队办集体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8)48号文件规定,军队办的集体企业要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因此,凡军队办集体企业,包括从今年起把集体企业转为国营的,都应按规定缴纳所得税,不得享受对军队办国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9、关于独生子女保健费列支问题。集体企业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由企业福利基金、税后利润解决,如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在企业管理费中补充解决。

  四、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汇算清缴工作
  汇算清缴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以往经验,针对今年的新要求、新问题,及早研究部署,并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地要结合今年国务院部署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抓好汇算清缴工作。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帐务处理。汇算清缴的审核要有重点,防止走过场。
  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是整个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认真做好。前几年,绝大部分地方都做得很好。但也有个别地方不够重视,汇算清缴资料不够准确,希望各地能重视起来。
  在总结中,除应有工作经验、成果、审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外,还应着重分析税源变化情况和各种减税免税措施带来的影响,以及现行所得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
  为了便于掌握和分析集体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税收负担情况,各地都要按照统一的报表格式认真填制“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查情况统计汇总表”,于1989年6月底以前随同汇算清缴工作总结一并报送我局。我局将据以总结全国的汇算清缴工作,并把总结资料发往全国各地税务部门。
  
各地布置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文件,希报送我局一份。
  

国家税务总局
198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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