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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4-11 生效日期: 1992-04-11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国税发[1992]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扬州培训中心:
  最近,国务院批转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一九九二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报告的通知(国发[1992]14号文件)中,对今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这个文件精神,针对税务机关的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自觉性。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紧紧抓住思想教育这个基础环节,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开展思想教育,不断赋予新的教育内容,以提高全体税务人员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要意义的认识。当前,一些同志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存在着固步自封,“自我感觉良好”等自满情绪,认为这几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抓得有成绩,领导和群众比较满意,感到“差不多”了。因此,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引向深入,首要的是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认识,克服“差不多”的思想,清醒地看到还有不少问题,诸如国务院14号文件中要求检查纠正的以吃请受礼等为重点的不正之风,在税务系统还有许多表现;各级税务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宴请和接受宴请、送礼和受礼及借机游山玩水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基层税务人员到所管户“吃、拿、卡、要”的问题亦未得到很好的遏制。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部分同志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自觉检查自己,自觉接受监督。

  二、抓住重点,认真开展自上而下的检查活动。
  今年,各级税务机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是:以检查纠正吃请、送礼、受礼问题为主,继续检查纠正利用行业特权和工作之便在所管户“吃、拿、卡、要”和敲诈勒索,以及搞权钱交易问题。各地要针对上述问题在前段贯彻中办发[1991]17号文件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检查,争取年内对所辖单位全部检查一遍。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去年以来的问题。检查中既要查下也要查上;既要走群众路线又要进行实际账目和所购有关物品的审查;既要审查机关的有关账目也要审查招待所、培训基地以及相关的一些账目。检查基层税务人员时,主要走访纳税户,向社会发出公开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总之,检查一定要严肃认真,力戒形式主义,严防走过场。

  三、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搞好善后处理。
  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地要作出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处理,决不能不了了之。凡属中办17号文件下发前及检查组来检查前自查出来的问题,属于一般的,只要检查了,退赔了,就可不予处分;属于严重的,还要作出适当处理。凡是17号文件下发后仍不纠正而且在检查过程中未作自我检查的问题,不管是谁,都要作出严肃处理,决不能泰然处之,更不得姑息迁就,并且要把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四、严格制度,强化制约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这次检查,认真分析发生问题的环节、部位和原因,进一步修订和制定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规章制度。既要制定各类人员不许吃请、受礼等具体行为规范,又要制定处罚标准和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做到行为有规范、处罚有标准、办事有制度、监督有依据。各级新制定的制度要及时逐级上报。

  五、加强领导,务使今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经常研究,定期分析,适时进行帮助和指导。对开展得好的,要及时给予表扬;对开展得差的,要予以批评,限期赶上;对走过场的,要进行重点帮助和整顿。
  各级领导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要率先垂范,为群众做出好样子。要充分发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作用。目前,工作机构不适应的地区,要按14号文件的要求,该充实的充实,该加强的加强,做到有专人抓,有专门机构管。各级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税风税纪的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年终,各地要搞好总结,并于十一月底前报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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