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郑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 2005-03-25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5]44号
   为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郑州,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早日把郑州市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铁路局决定,立即开展铁路沿线全面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综合整治范围
  三环以内京广、陇海铁路客运线两侧各50米。
  二、综合整治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铁路沿线全面进行综合整治。
  三、综合整治内容
  拆除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清除沿线积存垃圾,治理乱堆乱放,修建、粉饰围墙和沿线建(构)筑物立面,整治屋顶,平整坟头,修建雨、污水排放管道,硬化规划道路,取缔违法设置的废品收购站点和禽畜饲养场所,以小乔木和灌木为主在沿线及空闲地段、村庄周围植树绿化,在建筑物和围墙外栽种爬墙虎。
  四、时间安排
  3月15日至4月10日,为拆除阶段,由沿线各单位、个人自行清理垃圾,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对没有在规定之日内完成自行拆除任务的,由有关部门组织强制拆除。4月11日至5月2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由各区和铁路部门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治理和绿化美化。5月21日至5月30日为查缺补漏、自查验收阶段,以区为单位,按照综合整治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验收。6月份为对照标准、全面考核验收阶段,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按综合整治标准进行考核验收。
  五、有关要求
  铁路、公安、市政、执法、工商、交通、国土资源、卫生、劳动保障、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管重罚。市属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行动积极、主动配合、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新闻报道。反之,予以新闻曝光。
特此通告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