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分行: (78)银计字16号《关于减收粮食商业企业贷款利息的通知》下发后,有的行来电询问,粮食预购定金贷款的利率是否也随之变动。因考虑对其他预购定金贷款和农业贷款利率的影响,决定不予变动,仍按月息三厘六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