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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二00四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8 生效日期: 2004-08-18
发布部门: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仁府办发[2004]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仁怀市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八月十八日

仁怀市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活动,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清理整顿食品市场,严格市场准入,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治本的原则,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的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促进我市食品工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中枢镇、茅台镇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至5个百分点(市农业局牵头负责);
  (二)城镇以上学校食品和餐饮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达到65%和60%(市卫生局牵头负责);
  (三)中枢、茅台城区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有明显下降;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验合格率达国家标准(市畜牧局牵头负责);
  (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食品生产许可证》达90%以上(市质监局牵头负责);
  (五)中枢、茅台城区的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市工商局牵头负责);
  (六)生猪出栏检验率达95%以上,中枢、茅台城区定点屠宰达90%以上;屠宰检验率达95%,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得到全面、有效遏制,上市肉类检疫持证率达95%以上(市畜牧局牵头负责);
  (七)严厉查处各种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单位牵头负责);
  (八)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受奖、失信受惩的机制(市质监局牵头负责);
  (九)全市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削减或消除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
  (二)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建立饲料和兽药的生产销售台帐制度。对“瘦肉精”检出率过高的地方实施重点整治。
  (三)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实行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四)认真开展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生产加工点,找陈化粮、地沟油、矿物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并实施处罚。
  (五)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建设力度,逐步建立无公害蔬菜基地、无公害水产品基地。
  (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把关,对不具备生产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对获证企业要加强监管,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企业及其产品都要退出市场。
  (七)对食品批发零售企业、超市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特别是对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等重点商品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验。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跟踪、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质量购销档案等制度,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监管方法,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
  (八)加强对食品广告的审查把关工作,防止虚假广告误导消费。组织、协调、整合检测资源,充分发挥检测机构职能,做好食品检测工作。
  (九)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
  (十)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购销台帐、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安排、早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同时,要加强对获证、照企业的管理。特别是查出的大案、要案,要通过新闻媒体坚决予以曝光,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牵头的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发挥好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抓手”作用,积极协调,主动沟通、加强合作,通过综合、整合现有资源,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食品安全是一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按照上级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仁怀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规划。2、研究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和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3、研究协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处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重大问题。4、组织协调查处全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5、协调处理需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对外食品安全合作事宜。6、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为认真落实市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现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在承担好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的同时,切实负起全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检查,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进行查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评审标准并组织实施。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市文体广电局要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市计划局要按照国家部署将食品安全和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以食品检测机构和不良反应检测为中心的技术监督实施发展规划,加大基本建设投入。
  市经贸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食品安全指导和管理;督促企业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建设。
  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卫生达标和食堂采购的督查和管理,普及学生的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学校周边违规设置的饮食摊点。
  市公安局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大力支持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
  市财政局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提供必须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做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用工的劳动保障监察,督查企业社会保险制度执行情况,依法仲裁劳动争议。
  市农业局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积极引导和帮助建设无公害蔬菜、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市畜牧局要加强生猪、牛、羊等畜产品和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搞好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卫生局要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地方食品卫生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进行食品卫生检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协调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负责食品卫生宣传和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负责食品广告的专业技术内容审查并出具食品广告证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要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环境污染隐患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事故隐患污染治理实施监督。
  市工商局要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管,认真做好食品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商标权和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质监局要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发放并做好跟踪管理,严肃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食品标准化工作,加强食品计量和食品标签的监管。
  市水利局、城管局、疾控中心要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监测管理,使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市粮食局负责做好粮油收购、储存、调拔和运输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粮油质量标准管理和监督监测职能,指导粮食生产质量安全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拟定本乡镇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有关单位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生产销售假劣食品可疑线索要及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有关执法监管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我市的食品安全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工作仍然艰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明确工作重点,拿出具体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沟通,建立长效的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反馈
  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提供线索,逐步建立举报有奖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政府、新闻媒体、群众三条监督防线,实现监督力量的有效整合。要加强对信息沟通、收集、整理工作,从8月份起,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将本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每月末报食品药品监管局,由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上报。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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