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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31 生效日期: 2004-05-31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4] 5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04)3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广泛动员,掀起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新高潮?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作为2004、2005年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四五”普法规划。近期,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对国家机关公务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考核考试。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工作,如举办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宣讲等;召开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法律专家参加的《行政许可法》学习交流座谈会;举办“四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骨干培训班和《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班;举办《行政许可法》知识电视大赛;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请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接受电视专访等,以掀起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的新高潮。省级部门的学习宣传活动具体由省司法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报道工作?
  6月中旬至7月上旬,宣传报道要相对集中,形成舆论强势。各新闻媒体要开辟学习《行政许可法》专栏、专版或开展学习体会征文活动,广大新闻工作者要深入基层采访报道学习宣传活动。贵州日报、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应在要闻版和“新闻联播”节目重要版面、时段及时报道各地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的情况;积极制作并定时播出(刊出)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的标语口号和公益广告;开设或利用现有专栏,采取对话、人物专访等多种形式,对《行政许可法》进行解读,帮助群众了解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完整内容。《当代贵州》等杂志可组织刊发文章,引导广大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其他省级新闻单位和重点新闻网站要做好配合宣传工作。?

  三、加强领导,切实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落到实处?
  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带头学习宣传;司法、法制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学习宣传活动适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为《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作好舆论准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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