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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推荐企业参加“2007Gartner软件外包峰会暨展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01 生效日期: 2006-12-01
发布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商办服贸函[2006]10号
为扩大我国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推动中国软件企业进入欧美市场,树立中国整体品牌,经请示部领导批准,服务贸易司拟组织国内部分软件外包企业赴美参加“2007 Gartner软件外包峰会暨展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一、 展览会基本情况
  (一)名称:2007 Gartner软件外包峰会暨展会
  (二)时间:2007年3月19日----21日
  (三)地点: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
  (四)规模:1500人
  二、参展企业条件:
  (一)员工在500人以上;
  (二)软件出口在300万美元以上;
  (三)对欧美有软件出口或软件外包项目,或者外包具备一定规模,有意向开拓欧美市场;
  (四)有能用英语熟练交流的员工。
  各有关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的国家软件出口基地、软件出口创新基地按此标准推荐企业,展会筹备组择优选定30家左右企业赴美参展。
  三、拟参加的活动
  (一)参加Gartner软件外包峰会暨展会开幕大会
  (二)参加Gartner分析师和著名CEO的系列主题演讲。
  (三)观看企业展览。
  (四)在固定且标准展台上进行企业展示和推介,和跨国公司进行外包业务合作洽谈。
  (五)在30分钟的案例研究会(Gartner为企业邀请约20名国际发包商的高层)上介绍企业成功案例。
  (六)参加商务部举办的主题鸡尾酒会。
  根据参加的活动,企业分为三类,交纳费用不等。一类企业参加所有活动;二类参加除第(五)项以外的所有活动;三类企业参加除第(四)、(五)项以外的所有活动。
  四、参展费用
  商务部将对参展企业的摊位费、公共布展费、广告宣传费、展品运输费等给予适当资助。具体参展报名办法和费用资助标准,详见承办单位印发的通知。
  请各有关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有实力的软件外包企业参展。
  联 系 人:张帆、徐兴锋
  电  话:(010)65197028,65197027
  传  真:(010)65197926
  电子邮件:zhangfan_fm@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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