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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凡在海口市辖区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事业、机关及社会团体未领取统计报表的单位,必须在2006年1月10日前到海口市统计局(龙昆北路19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三楼)领取劳动工资、工业、科技、交通邮电、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及餐饮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等统计报表。逾期未领取或未按制度要求报送报表的,我局将依据《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66797660(劳动工资)
66797523(工业、交通及能源)
66797647(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
66797667(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及餐饮业)
海口市统计局
200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