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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祝今年教师节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05-10 生效日期: 1991-05-10
发布部门: 教育部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发布文号:
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今年庆祝教师节活动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庆祝今年教师节活动的指导思想
  继续在全国开展尊师重教的教育活动,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全心全意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表彰优秀教师,特别要表彰在德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既提倡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多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教师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又要要求广大教师振奋精神,艰苦奋斗,正确对待目前暂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庆祝活动既要隆重热烈,又要力求节俭和注意实效。
  二、关于庆祝活动安排
  1.由国家教委、人事部负责,全国教育工会、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参加,在全国范围内联合表彰5000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奖章、相应证书和奖金。对其中的600名将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在今年教师节也要开展相应的表彰活动;各地对特级教师的授予仪式应尽可能安排在教师节当天进行。同时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基金会组织,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使今后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奖励活动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2.于教师节前夕,在京召开规模为300人左右的表彰大会,邀请受表彰的教师代表参加(进京名额分配另行通知)。届时拟请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大会颁奖,并通过新闻媒介作广泛的宣传。
  3.教师节当晚,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教委发表电视讲话,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祝贺节日。
  教师节当天,由国家教委、北京市政府、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联合举办首都教师庆祝教师节联欢会。
  4.由国家教委根据全国一百五十多名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筹拍一部八集系列电视专题艺术片,于教师节前后在中央电视台安排播放。
  三、在今年暑假期间,继续由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出面,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办法,举办适当规模的优秀教师夏令营和“园丁之家”活动(通知另发)。
  四、希望各地继续多为教师办实事,切实解决教师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积极开展尊师重教、为教师办好事的活动。各地要在教师节前后,组织人力认真查处破坏学校教学秩序、迫害教师的积案,坚决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拖欠教师的工资应作一次检查,力争在教师节前予以补齐。
  
请各地参照上述原则认真安排好今年教师节的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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