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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信访窗口服务规范暂行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8 生效日期: 2006-04-28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文号: 闽公综[2006]284号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安信访窗口接待服务工作,现将《福建省公安信访窗口服务规范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反馈省厅办公室信访办。


福建省公安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公安信访窗口服务规范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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