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针纺大厦”商办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17 生效日期: 2003-01-17
发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筑价房[2003]8号
  贵阳民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针纺大厦”商办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调查及测算,现对“针纺大厦”商办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暂定如下:
  (1)写字间及办公用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
  (2)商业及娱乐用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0元。
  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时,严格按规定办理收费明码标价手续,并于2003年12月到市物价局年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