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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永乐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5 生效日期: 2002-04-05
发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房调[2002]122号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中天花园等物管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结合你司对永乐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实际,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泳乐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为:0.3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收)。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及楼房共用上下水管道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外墙清洗;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小区公共安全秩序维护管理和消防设施维护及监控。

  三、你公司收到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批文、收费项目和标准,定期公布收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并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以上批复于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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