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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先进县(市)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7 生效日期: 2005-01-27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新政发[2005]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的促进下,我区以节水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入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0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获奖县(市)予以表彰:
  一等奖10个:莎车县、温宿县、库尔勒市、巴里坤县、奇台县、伊宁县、特克斯县、塔城市、青河县、博乐市。
  二等奖13个:墨玉县、岳普湖县、阿合奇县、拜城县、且末县、哈密市、吐鲁番市、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新源县、托里县、哈巴河县、温泉县。
  三等奖:18个:皮山县、于田县、英吉沙县、巴楚县、阿图什市、库车县、阿克苏市、和硕县、若羌县、伊吾县、鄯善县、乌鲁木齐县、阜康县、昌吉市、尼勒克县、察布查尔县、沙湾县、精河县。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市)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创新的业绩,做出新的贡献。
  各地、州、市、县(市)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县(市)为榜样,扎实工作,使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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