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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关于茌平县实验高中2002年招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2 生效日期: 2002-07-12
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聊费办发[2002]101号
茌平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茌平实验高中2002年高一年级招生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有关规定,结合该校的生均成本及办学条件,经研究,现将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入校对一次性交清三年学杂费者7200元。
  二、接此批复,收费单位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方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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