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阅[2003]87号
2003年7月8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王金祥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占魁及自治区计委、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法制办、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精心组织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一是促进了自治区财政收入增长,到目前为止,全区实现收缴入库非税收入126363万元。二是编制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理清了我区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称、依据及标准。三是通过清理政府非税收入,使保留下来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下一步,要继续加快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步伐,努力实现把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各种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统筹,进入审计、监察部门监督范围的目标。为此,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符合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集中自治区财力办大事,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有利于消除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下大力气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抓好抓实。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推进,会议确定: 一、加大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力度,在自治区区本级及各地、州、市全面推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区本级要力争在7月份全面启动改革。所有的地、州、市,要在今年选择本级的部分单位进行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本级所有部门和单位推行改革。各地、州、市要尽快成立由监察、审计、计委等部门参加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顺利实施。
二、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要坚持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集中力量先行做好重点收费部门(单位)和行业的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确保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我区全面推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开好头,起好步。三、同意在部分非税收入数量较多,管理水平较高的重点县(市)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各地、州、市要在启动本级改革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及早做好县级改革有关工作。原则上要求每一个地、州、市先安排一个县(市),大的地、州、市可以先安排两个县(市)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四、切实做好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各项配套工作。抓紧与各银行正式签订非税收入改革银行代收协议,凡符合规定、具备条件的银行都应允许参与政府非税收入代收业务。尽快制定并出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与税务、审计、银行等相关部门政策的协调工作,使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要加大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全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网络系统。资金来源,一要争取国家支持,二要各级财政拿一部分。改革所需的票据打印机,要施行政府集中采购,所需资金可以采取财政部门先垫付、再由实行改革的单位从收缴入库的非税收入中列支的办法解决。
参加会议人员: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沈元秋,自治区财政厅李学军、胡志江、薛江,自治区监察厅刘传新,自治区审计厅朱登云,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刘伟建,法制办孙玉霞,政府办公厅二处刘晓刚、聂时铖。
二OO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