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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烂尾楼工程整治工作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20 生效日期: 2003-08-20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通[2003]18号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美化城市环境,整治市容市貌,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市区烂尾楼工程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凡郑州市建成区内(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停工1年以上的建筑工程,其业主单位或个人务必于本通告发布后5日内,将停建工程的详细情况上报郑州市市区烂尾楼工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登记。对逾期不上报登记的停建工程,市政府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登记地点:市建委1609房间(淮河西路39号,市电业局对面) 
  联系电话:7188921 
  联系人:王文芝  张顺海
特此通告 二ΟΟ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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