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琼土海环资用字[1999]25号
各土地估价机构:
1998年度土地估价机构年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土地估价机构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海口市国土海洋资源局不动产估价事务所具备A级土地估价机构资格;
二、下列机构具备B级土地估价机构资格;
三亚市不动产估价所;
琼海市土地估价所;
海南政通价格事务所;
海南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海南首立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海南国佳房地产交易评估公司;
海南鄂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海南鄂发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宝环土地估价事务所;
海口齐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海南正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原海南广厦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正昌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省价格事务所;
海南汇德咨询有限公司;
万宁市土地估价所;
海南海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华厦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兴平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川联土地估价所。
三、根据年检情况,对下列机构做出限期三个月(自本通报签发之日起)整顿处理:
海南汇德咨询有限公司;
万宁市土地估价所;
海南海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华厦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兴平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川联土地估价所。
上述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就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自整顿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和省物价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其土地估价机构资格。
四、取消下列机构B级土地估价机构资格:
海南华亚不动产估价所;
海南嘉诚物业评估事务所;
海南省南方房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立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述机构的土地估价机构资格证书和收费许可证同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