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发改价格[2005]2811号
铁道部:
你部《关于集通线桑锡线发到货物运价问题的函》(铁财函[2005]667)号和《关于桑蓝线发到货物运价问题的函》(铁财函[2005]9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集通铁路货物运价核定为每吨公里0.12元,桑锡、桑蓝铁路货物运价核定为每吨公里0.15元,并允许上述三条铁路货物运价在此基础上适当下浮,具体下浮幅度由铁路运输企业与主要用户协商确定。
二、集通、桑锡、桑蓝铁路客运及行李、包裹、邮件运输价格按照国铁统一运价政策执行。
三、集通、桑锡、桑蓝铁路旅客、货物运输杂项收费、延伸服务收费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我委、你部及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