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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1至2002年度全市人民防空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0 生效日期: 2003-04-10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3]75号

    2001至2002年,我市人民防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四次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促使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提升我市整体防护能力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人民防空建设先进单位。为推进全市人民防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郑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等20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附件:郑州市2001至2002年度人民防空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郑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武警郑州市消防支队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
  郑州未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铁路分局
  郑州铁路局人防办公室
  郑州市人防通信站
  河南省人防工程质监站第一监督处
  郑州火车站广场地下工程管理处
  金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中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管城回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上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办事处
  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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