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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企业存款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04 生效日期: 2000-07-01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
发布文号: 中银司[2000]3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章 计分标准与方法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行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存款业务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县级以上分行须建立综合考核制度。总行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分行,省级分行考核辖内地市级分行,地市分行考核县级分支行。各行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内考核办法。
  第三条 考核采取按月(季)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为本外币企业存款业务发展和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当期本外币企业存款业务发展指标;
  二、信息反馈与统计;
  三、业务创新及新产品推广落实情况;
  四、年终考评。


第三章 计分标准与方法


  第五条 本办法实行计分制,包括基本分项目,100分;加分项目,酌情加分。
  一、基本分项目
  1.企业存款经营目标
  2.信息反馈与统计
  二、加分项目
  业务创新及新产品推广落实情况
  第六条 当期本外币企业存款业务发展为基本分项。按月(季)考核,满分为100分。
  一、企业存款经营目标(90分)
  1.当月完成企业存款累计任务情况(35分)
  当月企业存款完成任务=当月存款净增额/当月累计存款计划×100%。其中:当月累计存款计划=全年计划数/12×月数。
  计分方法:完成任务100%,得基本分,每超10%加1分;未完成任务的,每下降5%,扣1分。本外币分别考核,本币基本分20分,外币基本分15分。
  2.当期市场占有率(25分)
  市场占有率是指我行企业存款余额或新增企业存款在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存款余额或新增企业存款占比。
  计分方法:本币和外币市场占有率各占12.5分,本外币市场占有率达全行平均水平的,得满分,低于全行平均水平;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人民币企业存款市场占有率达15%以上的,每超1%,加5分;外币企业存款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的,每超5%,加1分。
  3.当月增额偏离度(15分)
  当月增额偏离度=当月净增/月均增额×100%。
  其中:当月净增=当月末余额-上月月底余额;月均增额=(i1+i2+i3+……+in)/n,i1表示第一个月的净增额,in表示本期净增额,n表示本期月数。
  计分方法:当期偏离度在±400.00以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4.地区贡献率(15分)
  地区贡献率是指某行期末企业存款余额占全行企业存款余额的比例。
  计分方法:地区贡献率每提高1%的,加5分。满分15分,本外币分别考核,满分各7.5分。
  二、信息反馈与统计(10分)
  1.每月上报重点客户动态跟踪情况及简要分析;
  2.统计报表(暂考核重点客户动态跟踪表、市场占有率月报表、企业存款结构表);
  计分方法:按时准确上报的,得基本分,每项分值5分;有瞒报、漏报、迟报或有差错不规范的报表,每个报表(或材料)扣3分。
  第七条 业务创新及新产品推广落实情况(加分项目)
  一、业务创新
  1.业务品种创新;
  2.制度创新。
  计分方法:每开发推出一个新品种或制度创新加10分,具有全国推广价值的新品种或新制度再加20分;无创新的,不得分。
  二、配合上级行开发、推广新产品;配合上级行开展的营销活动;按时完成上级行交办的任务。
  计分方法:推广新产品按时达到要求的,加5分;组织、配合不力,不得分。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 年终考评总分的计算。
  年终考评的总分=按月考核基本项目全年平均分+按月考核加项全年总分。
  第九条 年终总行根据各行得分结果评定等级。等级分为:优秀行、达标行、未达标行。
  年终考评结束后,总行在全行通报考评结果,并在《中行职工》报公布。
  第十条 总行每年年终根据考评结果对分行进行奖惩。
  优秀分行将获给予通报表彰;对未达标的分行,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凡在年度中间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的,立即取消其当年考评资格,并按未达标分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行公司业务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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