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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物价局关于制定东阿引水工程供城区自来水结交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09 生效日期: 2001-07-09
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聊价工字[2001]49号
 聊城市水利局供水中心:
  根据你单位申报的东阿引水工程的投资和经营成本情况,依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经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确定你中心供城区自来水至东郊水厂的结交价格为:0.624元/吨(不含税),该部分税金由市自来水公司在最终环节一次性缴纳。
  上述价格自二00一年七月二十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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