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济价农字[2001]第69号
济宁高新区物业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物业管理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收费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你单位申请报告中的成本核算及你单位与部分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收费合同,结合实际服务内容,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综合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0元。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1、房屋维修。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园区内建筑组团及幢号有明显标志,无违章乱搭乱建现象,房屋完好率在98%以上,及时维修率98%,维修合格率100%。
2、公共设施管理。园区内供水、供电、供汽、供热、通讯、消防、治安、照明等公共设施完好并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制度完善;公厕、亭廊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道路及排污畅通,路面平整。
3、环境卫生管理。园区内环卫设施完好,设有果皮箱、垃圾转运站(点)等,垃圾日产日清,有固定的专职人员对园区实行全天24小时保洁,区内环境优雅,无乱设广告牌,乱贴乱画现象。
4、绿化管理。园区设有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带,各类花草树木、建筑小品布局合理,有较强的观赏效果,有专职绿化管理人员定期对各类植物进行浇水、施肥、修剪、补植等。
5、治安保卫公共秩序管理,园区内实行全封闭管理并实行人流、物流分门出入,有专业保安人员提供24小时门卫值班和治安巡逻,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保安人员着装统一,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文明执勤。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须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并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业主及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