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1]97号
青岛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岚济公路永莘公路乳牛公路三城公路设立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00]300号),现将三城公路平度收费站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
(一)1吨以下(含1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10元;
(二)1吨以上至5吨(含5吨)的机动车辆[汽车挂车不另收费(下同)],每车次收费15元;
(三)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20元;
(四)10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25元;
(五)20吨以上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30元。
二、收费时间:
平度收费站的序号为88号,收费时间暂定5年,自2001年4月1日起止2006年3月31日止。
三、车辆通行费的减免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单位要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属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归还贷款,不得挪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