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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芝山区更名为零陵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01 生效日期: 2005-08-01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湘政函[2005]13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民政部《关于湖南省永州市芝山区更名为零陵区的批复》(民函(2005)138号),经国务院批准,永州市芝山区更名为零陵区,行政区域不变,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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