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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28 生效日期: 2005-06-28
发布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湘财教[2005]32号

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减轻农民负担,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我省的“两免一补”工作在各级财政、教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反响良好。但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实施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关系到广大农村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以及财政、教育部门要把“两免一补”工作列为一项主要工作和深化农村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加以组织领导,不断总结完善,狠抓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精心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省实施“两免一补”的领导和管理,省成立了由财政、教育、物价、出版等部门为成员的“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尽快开展工作。各级要配备业务熟悉的专门人员负责“两免一补”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加强“两免一补”工作的管理。对于规模较大的学校,也可设立专门的机构或明确专人负责“两免一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三、规范操作流程,切实加强管理?
  1、“两免一补”是今后我省实施义务教育的经常性工作,任务重、重任大,各地要进一步认真细致地制定“两免一补”实施办法和细则、贫困家庭及寄宿学生界定标准和发放办法、申领公示制度等,建立健全“两免一补”的管理机制、制度体系及严密的工作程序;同时,要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实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各市(州)、县(市、区)制定的“两免一补”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等,须报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2、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暂行办法》(湘财教(2005)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免费教科书发放流程,保证资助名额分配、贫困生评定、教材选择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开透明,向享受“两免一补”的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登记表,登记表要有学生姓名、家庭姓名、住址、资助内容、时间、金额及学生、班主任、家长签名等内容。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建立自上而上,具体到每一名贫困学生的动态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农村中小学在校生数、贫困学生数、贫困生界定标准等都要纳入管理系统,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各地不得人为将贫困家庭学生集中到教材价格低的年级,各年级的贫困学生人数占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与省下达各地的贫困学生比例基本一致。?
  3、今年省里以湘财教(2005)2号文件下达各县(市、区)的贫困学生数,为每个学期必须资助的人数;今年春季,部分地方资助的贫困学生人数未达到省里规定的人数,各地务必尽快按要求整改,逐一落实。各县(市、区)应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省编地方课程必设科目教科书,当地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只按省里下达的贫困学生人数和免费教科书的实际总金额与当地新华书店在结算教材款时予以抵扣。各县(市、区)和学校可不考虑实际发放免费教科书总金额是否突破省下达的免费教科书控制额度,所有免费教科书款,均由省财政直接与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结算。? 4、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确定免费教科书种类、版本;各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论是否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资助,各科目均必须使用相同版本的教科书。免费提供教科书均应从省教育厅发布的中小学学生教科书目录中选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订购教材时,应将各年级的免费教科书套数通知县新华书店,以便新闻出版部门在免费教科书扉页上统一印制“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的字样。
  5、为进一步做好今秋“两免一补”工作,各地要尽早安排好今秋中小学贫困生认定工作,特别是要提前做好入学新生的贫困学生认定工作。从2005年秋季开始,凡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贫困学生,各地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确保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免费入学,否则,将作为乱收费进行严肃处理。省财政安排国扶县和省扶县的免杂费资金,全部用于贫困学生所在学校公用经费的补助。?
  6、各县(市、区)要结合财力,认真做好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分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筹措
  计划,并在2007年全部落实到位。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补助资金由县(市、区)负责解决,
  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请各地于8月15日前将今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名单和2005—2007年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实施办法与规划上报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和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四、统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1、各级政府要积极开拓资源,坚持“政府统筹、财政教育牵头、部门配合、学校落实”的助学原则,实行政府资助为主,辅之以社会捐资助学相结合。同时,进一步整合各种助学资源,将财政资金、“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光彩基金”、“慈善助学”、“基金助学”、“结对助学”和“网上助学”等不同来源渠道的扶贫助学资金打捆使用,统筹合理,合理安排,改变原有多项助学资金分散管理的模式,避免多头助学、重复资助,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
  2、“两免一补”资金由各级财政设立专账管理,专项调度,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务必在开学前将免费杂资金及时拨付到校,坚决杜绝对贫困生的书、杂费先收后退现象。对各市(州)、县(市、区)“两免”专项资金未落实到位的,省财政将通过扣减正常的转移支付资金等方式补足。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两免一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学校要严格按照资助的要求,不能将“两免一补”资金拆开使用,不能平均分配,也不能“轮流享受”,随意扩大资助面,真正确保“两免一补”资金按要求足额落实到贫困家庭学生身上。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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