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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中央储备粮兴城直属库粮食烘干机烘后仓钢锥体垮塌事故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5 生效日期: 2007-03-25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展[2007]43号

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2007年2月25日,中央储备粮兴城直属库粮食烘干机烘后仓发生垮塌事故,造成该烘后仓损坏。由于粮库作业现场人员及时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接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关于该事故的情况报告后,国家粮食局高度重视,聂振邦局长做出重要批示,郄建伟副局长亲临现场调查事故情况。现将该事故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事故情况
  该粮食烘后仓属国债投资建设的2000年东北烘干设施、地坪和罩棚专项,建设子项包括:烘干机系统、热风炉房、烘前仓、烘后仓。该专项设计烘干能力300吨/天,烘后仓仓容450吨。工程设计单位为沈阳市粮食设计院,施工单位为辽宁开原凯尔烘干设备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辽宁凯尔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工程于2001年底投入使用。
  2007年2月25日晚6时20分,当烘后仓装入玉米400吨左右时,在仓下钢锥斗附近作业的工作人员突然发现钢锥斗钢板出现异常声响,现场作业负责人立即命令全体人员迅速撤离,当5名作业人员撤离后,钢锥斗连同整仓玉米从4.5米高的混凝土圈梁上坠落,大气压力同时将仓顶及仓顶溜管压下。
  经查,此次事故是一次严重的施工质量责任事故。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施工企业未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混凝土基础上部圆形圈梁与钢锥斗交接处圆弧不一致,焊接点的数量和强度均不达标,造成装粮后烘后仓钢锥斗垮塌。
  二、有关要求
  (一)请你们高度重视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组织专家对你省(区、公司)由辽宁开原凯尔烘干设备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的所有烘干设施和前后料仓进行停产检查,并对所有罩棚、钢板仓和烘干机料仓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对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相关设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请求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测鉴定,并按鉴定结果提出补救方案,抓紧整改。
  (二)请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储粮钢板筒仓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06)64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粮展(2006)190号)的要求,加强对你省(区、公司)使用储粮钢板筒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请你们从此次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预警,规范生产操作,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杜绝任何事故隐患。
  (三)请你们将全面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于2007年4月20日前报告国家粮食局发展司。

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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