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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万人督查互查活动”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05 生效日期: 2001-07-05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由政府牵头,从各级各部门抽调万名干部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万人督查互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十一部、委、局《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按照省政府批转的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公安、消防、监察、经贸、工商、建设、文化、教育、卫生、贸易、旅游、广电、交通等部门参加,抽调足够力量,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对各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互查。通过广泛、深入的大规模督查互查活动,狠抓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效地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督查互查活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安、消防、监察、经贸、工商、建设、文化、教育、卫生、贸易、旅游、广电、交通等职能部门参加,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在全省范围内对公众聚集场所全面开展督查互查行动。

  三、督查互查的时间、方法和内容
  (一)督查互查的时间
  督查互查工作从7月10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
  (二)督查互查的方法
  在前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自下而上的方法,先由县市区、省辖市组织互查、督查,最后由省里组织抽查、督查。1.各县(市)区和各省辖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别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若干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属整治范围内的各个单位、各个场所,按照消防法法规和技术标准,逐家进行拉网式检查、督查,并逐一登记造册。查明各场所存在的问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对查出的火灾隐患,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场所,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排队,依法作出处理。2.各省辖市有关部门组织对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组织互查。3.各省辖市组织督查组对辖区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4.以省直各有关部门为主,组织本部门的若干督查组,对全省下属系统和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5.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有关职能部门组成9个联合督查组,对各省辖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6.督查互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督查互查的内容
  督查互查内容主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是否严密、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到位、执法是否严格、隐患是否整改、效果是否明显为督查重点。具体内容:
  1.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2.有关职能部门和整治对象是否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3.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是否严格贯彻了省政府“六条硬措施”;4.被省防委通报的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已经整改;5.整治对象存在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6.公众聚集场所的整治是否认真落实了专项整治的五条措施;7.公众聚集场所的底数是否澄清,应补办的消防手续是否办完;8.专项整治中执法是否严格、公正、文明。

  四、督查互查的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督查互查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省派往各市的督查组由副厅级干部带队。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发挥联系、协调作用,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二)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督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抽调足够人员参与整个督查行动。监察、经贸、工商、建设、文化、教育、卫生、贸易、旅游、广电、民航、铁路、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除要加强本部门、本系统的督查互查,督促所属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外,还要积极参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督查互查行动。公安、消防、经贸、工商、文化、建设等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对检查单位要采取一个单位一个单位过的办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三)要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互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公共娱乐场所整治的“六条硬措施”和公众聚集场所整治的“五条措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督查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督促整改,任何地方、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随意开“口子”,降低标准。对拒绝整改火灾隐患的“硬骨头”问题,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协调行动,坚决依法从严处理。各级政府要为执法监督部门撑腰,执法监督部门也要敢于碰硬,敢于打破“关系网”。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注重整治实效,认真汲取以往屡经整治,多有反复的教训,注意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河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200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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