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价工[2000]330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公共交通汽、电车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在调整票价的同时,对票制进行了进一步改革,取消了本式月票,改由持公交IC乘车卡付费乘车办法,作为过渡暂保留了学生本票,在一定程序上方便了学生上学乘坐公交车。经五个多月的实际运作,发现学生持本式月票付费乘车方式带来制假贩假的弊端,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为取缔公交学生本票制假贩假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取消学生本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十二月一日起取消发售学生本票,学生乘车实行投币乘车方式,投币金额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学生乘坐公交车时,1元票制票价的,学生投币伍角,超过一元部分需补足差额(即原待遇不变)。
2、为保障公共交通的正常行车秩序,避免服务纠纷的发生,中学(含职高、职专)学生投币乘车的同时,须出示学生证,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证的统一管理,并教育学生乘车时自觉出示学生证,小学生可直接投币乘车。
3、上述办法均为过渡期间的暂行办法,待公交集团公司发行学生IC卡后,则按市物价局“青价工(2000)162号”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