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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06年第三批公路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7 生效日期: 2007-04-17
发布部门: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发布文号:

   经部公告(2007年第12号)的2006年第三批公路监理企业的资质证书正在制作中,监理企业可于2007年4月19日后与监理协会联系取证事宜。
 前来领取证书的人员应携带监理企业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有甲、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在领取新资质证书时,必须将原证书正、副本全部交回,否则经办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联系人:丁艳杰、吕翠玲,电话:010—85113181。


 
质监总站
200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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