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0]325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延长309国道辛庄等21处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的函》(鲁交财[2000]64号),收悉。
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309国道辛庄等21处路桥收费站的收费期限即将到截止日期。鉴于建设21处路桥的贷款尚未还清,按照国家收费还贷原则,考虑到各路桥实际收费和还贷情况,经研究,同意309国道辛庄等21处路桥收费站收费到期后继续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各站收费期限详见附表),收费标准、范围及减免政策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21处路桥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表
附表:
21处路桥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