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和莱阳梨止咳颗粒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05 生效日期: 2000-09-05
发布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鲁价工发[2000]264号
烟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烟台产“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和莱阳梨止咳颗粒”药品价格的请示》(烟价(2000)1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山东省莱阳生物化学制药厂生产的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规格20mg:2ml×10支,每盒零售价2.40元;莱阳梨止咳颗粒,规格8g×10袋,每盒零售价6.20元。自2000年9月5日起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