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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07年度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22 生效日期: 2007-01-22
发布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十一五”期间将启动并实施若干新的重大研究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遵循“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前沿中的重大战略领域或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重大研究计划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瞻性重大科学前沿两种类型的核心科学问题,结合我国具有基础和优势的领域进行重点部署,以专家顶层设计引导和科技人员自由选题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凝聚优势力量,构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群,通过相对稳定和较高强度的支持,积极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创新人才,实现若干重点领域或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提升我国基础研究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十一五”期间首先启动并实施《基于化学小分子探针的信号转导过程研究》和《华北克拉通破坏》两个重大研究计划,现公布2007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欢迎具有相应研究工作基础和能力的科技工作者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2.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者须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试行)》中申请者基本资格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限项规定: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申请者(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或承担重大研究计划的项数限为1项,且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按照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项目的总数不能超过3项。申请者不能因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当年结题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提前申请,但需在该项目结题后方可承担新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4.申请书采用2007年通用电子版,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申请书的报告正文按照重大研究计划正文撰写提纲撰写。如果申请者已经承担与本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须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的需要,获得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应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并有义务参加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6.本次公布项目指南的两个重大研究计划的项目申请受理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7年度集中受理工作范围,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3月31日,请按照《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申请。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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