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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排球联赛(2007-2008)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9 生效日期: 2007-06-19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全国排球联赛(2007-2008)的比赛将于2007年8月11日举行。为保证联赛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排球联赛裁判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期和地点
  2007年7月2日至4日。北京交通大学红果园宾馆。
  二、报到和离会时间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7月2日17:00前直接到北京交通大学红果园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三号,宾馆电话010-51685100)报到,7月2日18:30-21:00考试,7月4日12:00后可以离会。
  三、参加培训班人员
  北京:王洪吕 庆祝 陈新 付浩 印明 高明 万京一 安琪(女) 陈星飚 庞丁(女) 王然 刘巨鸽(女)
  天津:宋志 孙敬 刘晓明 张欣 杨意胜 隋晓燕(女) 贾嘉(女) 刘兵(女) 程彬彬(女)
  河北:李伦郑 焕然 刘春明 韩东
  山西:王浩娟(女) 李岩光 刘健 李鹏 牛振宏
  辽宁:岳伟 郭凯 李维平(女) 于懿(女) 孙海涛 杨春卉(女) 王晓龙
  上海:李琛 倪伟 王骏 唐济民 李浩 蒋毅 丁毅
  江苏:王宁 孙国民 陈瑜 朱学 许健 刘春忠 刘晓瑜(女) 钱景虹(女) 杜晓伟 宋扬 张新华 刘守平 孙雷
  浙江:骆文棽 李宁 黄晓 徐伯通 曾坚毅 范高翔 马琛杰
  福建:苏健武 连道明 魏学军 褚斌 王子凌(女) 蒋雪梅(女)
  山东:孔涛 陶利 王峰 谭清华 李童(女)
  河南:李鹏 刘红(女) 祝凯 马云龙 孙学彬
  湖北:许澜 李刚 范大卫 王永江 姚静(女) 晋会峰 荆明华 何贝娜(女)
  湖南:邹斌平 袁华艳(女) 尹光明 魏彬
  广东:梁健 蒋满华 潘少敏 谢军 张春惠(女)
  四川:刘江 唐照华 白耀东 李锋 张涛 李娟(女) 汪婕(女) 王冬(女) 李志红 张若凡
  重庆:苟明 陶维川 赵晋忠
  陕西:王成 何黛(女)
  安徽:纪进
  江西:万仲平 李维敏
  云南:杨榕 李少华 黄光伟
  解放军:柯强 孙捷(女) 王晖
  北体大:梁志军
  石化体协:杜静华
  前卫体协:孙国华
  香港:钟士礼
  四、经费
  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旅差费由派出单位负担,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联赛组委会负担。
  五、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时报到和离会,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电告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并由派出单位出具文字情况说明。
  (二)参加培训的裁判员接此通知后,应认真学习规则和《裁判工作指南》,培训期间将组织规则和英语考核。
  排球中心联系人:魏胜凡
  电话:010-87183524
  传真:010-87183094。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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